宜昌伤残鉴定指南
一、鉴定过程。被鉴定人亲自到场,由两名具备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验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请注意,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病历资料、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特别提醒需要携带影像资料。
二、鉴定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93-2014《人民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3、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鄂司鉴办{2019}2号《湖北省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试行)》
三、鉴定分析说明
1、首先判断根据资料记载及法医检验所见,影像学资料审阅,被鉴定人某日伤情是否属实,医院诊断是否成立。
2、检验所见及阅DR片、CT片、MR片等,诊断是否同临床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及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鄂司鉴办{2019}2号《湖北省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试行)》伤残等级为几级。
3、根据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鄂司鉴办{2019}2号《湖北省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指引(试行)》,如果被鉴定人后续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可做鉴定。
4、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93-2014《人民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分别为多少。
5、得出鉴定意见,同时由司法鉴定人签字,加盖司法鉴定所章。
6、鉴定意见需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员资格证。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四、鉴定费用
目前宜昌伤残等级鉴定费用大约在840元左右,后续治疗费大约在720元左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大约在720元左右。以上费用不包括必要时还需要拍片治疗等医院收取的费用。
如果还有不明白或不清楚,需要司法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请联系宜昌律师郑磊1867144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