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强制腾房、抓捕老赖,执行还难吗!
时间:2019-05-23 09:49 来源:《江汉风》等 作者:胡振梅等 点击:次
荆州区法院强制腾房、抓捕老赖,执行还难吗! 1、荆州区法院强制腾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月29日上午,荆州区法院出动18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在当地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顺利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1月21日,沈某通过合法途径以40万元购得荆州区郢丰一巷21号6栋6层某号房屋,并于同年2月3日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涉案房屋原房东因与案外人张某存在债务纠纷,将涉案房屋抵押给张某,但张某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还安排司机李某强行占有使用该房屋。沈某多次与李某交涉让其搬离房屋,李某不予理睬。 9月21日,沈某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迁出沈某所有的房屋,但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内容。 今年3月8日,沈某依法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李某住址不明,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李某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履行腾退房屋的法律义务,李某始终未作出任何回应。4月7日,法院执行人员在涉案房屋门前张贴公告,责令李某于15日之内迁出房屋,李某亦未自觉履行。4月24日,执行人员到涉案房屋进行房屋迁出执行工作时,发现房屋实际占有人系案外人张某年近八旬的岳母谢某。执行人员多次做案外人张某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释明不腾退的后果,但张某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 为妥善处理这起房屋腾退案件,荆州区法院积极向荆州中院执行局汇报争取支持。荆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云对此案作出指示,要求务必于6月底执结此案,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同时指定荆州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兼协调处处长王锋具体督办指导,并安排中院8名法警随时待命,支持此案的强制执行。荆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要求执行局立即制定周密完善的强制执行预案,争取当地派出所、社区、医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6月29日上午8时30分,荆州区法院启动强制执行方案, 18名干警在法院大楼前集合完毕,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中柱作战前动员讲话,腾退房屋强制执行工作正式开始。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张某及其亲属仍拒不腾退房屋,执行人员依法将张某及其妻子带至法院羁押室,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张某夫妻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各组执行人员按照强制腾退方案,迅速展开行动,于11时将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沈某。(作者: 荆州区人民法院 胡振梅) 2、荆州区法院抓捕老赖,让“老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为决战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从9月18日起至9月30日,荆州区法院举全院之力,全员上阵、全力以赴,开展为期两周的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利剑”集中执行活动。 18日上午9时,细雨蒙蒙,荆州区法院拉开“利剑”集中执行活动战幕,向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荆州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荆州区法院140名干警在院内列队整齐、士气高昂、整装待发。 9时15分,“出发!”随着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四个实施小组,出动警车10辆,立即奔赴辖区多个地点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织密围猎“老赖”之网,拉足执行利剑之弓。 “利剑”出鞘,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案外人腾退强占房屋。这是一起因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涉案房屋系被执行人胡某某所有,由申请执行人竞买所得,但案外人熊某某、龚某某夫妇强占竞买房屋,且在法院释明法理、下达强制迁出公告的情况下,仍拒不腾退。9时25分,执行实施二组、四组13名执行干警及法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熊某某情绪激动、言辞不满。执行法官果断将其带至法院进行说服教育,熊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迅速搬离并不再骚扰买受人。在社区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的监督见证下,房屋顺利腾退完毕,并移交买受人,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1年前,熊某替大舅哥文某向柯某立下6万余元欠条,经一审、二审,最后判令熊某承担还款义务。熊某总觉得自己很“冤”,并以种种理由为借口分文未付,这是一起典型的“老赖”案。10时10分,执行实施一组、三组将被执行人熊某某传唤至纪南人民法庭,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让“老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荆州电视台新闻频道《江汉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