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委员:保护债权?生存权优先!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周斌 时间:2017-05-16 09:58
债权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还是优先考虑债务家庭生存权?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近日在浙江调研家事审判工作时强调,要深入研究家庭生产经营危机转化为生活危机的情况,对于深陷沉重债务负担的家庭和家庭成员,在依法保护债权的同时要优先保护债务人的人格权、生存权、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维护家庭成员赖以共同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守卫家庭安宁。
杜万华要求,要在保护交易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审慎探索家庭成员对外借贷时各方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要严格依法打击家事审判中虚假诉讼、虚假陈述、作伪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注意防范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不诚信行为。(作者: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