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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押公司法人背后暗藏玄机是合同诈骗还是谈判

来源:www.legaldaily.com.cn  作者:马付才  时间:2013-12-21 21:51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与新闻》记者 马付才

  2013年,曾经名不见经传的白酒“关公坊”,经过10年心血打造,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知名品牌。10年前,宜昌市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投巨资和山西关公酒业合作联姻,做大做强“关公”品牌、实现互利双赢”;10年后,“关公坊”已家喻户晓。但是,曾经的共同战友因“商标”问题走上了诉讼的道路,然而,在法院正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山西关公酒业所在地稷山县公安局突然以合同诈骗为由,拘捕了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军。宜昌关公坊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稷山县公安局这样做是以此为谈判的筹码。

  一场民事诉讼彻底改变,在处理商标和合同纠纷中,人民法院的审判已经变得无足轻重,虽然双方的谈判时至今日仍在艰难进行中,但因邓军被稷山县公安局拘押后作为谈判筹码,宜昌关公坊无可奈何,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那么,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利益纠葛,有无更深层次的原因?

  曾经是亲密战友

  2002年,白酒行业发展提速,在全国范围内,取名为“关公”或与“关公”字样有关的小型酒厂不在少数。2002年2月, 宜昌区域内10个股东以个人出资的方式,并购当阳关公酒厂,成立宜昌市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宜昌关公坊”),开始生产关公坊系列白酒。

  当年11月,宜昌关公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关公坊”酒类商标。但商标局两次驳回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其给出的理由是:“关公坊”商标与山西关公酒业有限公司的“关公牌”商标构成近似。

  白酒企业在我国可以用“多如牛毛”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兼并也经常是分分合合,此时的山西关公酒业则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而此时的宜昌关公坊收购了宜昌当地的一些关公系列副品牌,包括“关公义”、“关公财”、“关公家宴”等。2003年10月,时任宜昌关公坊董事长的邓军代表公司与山西关公酒业签订《合资合同》,拟依约共同建立公司,开发“关公牌”系列白酒。

  “当时白酒生产资质很难申请,此后一年多,上述合资合同都没有履行。”有知情人士介绍,直到第二年11月,宜昌市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关公酒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山西关公酒业以“关公牌”商标作价100万元占股10%。根据合资公司章程约定,由合资公司每年向山西关公酒业支付20万元保底分红。邓军担任董事长,山西关公酒业法定代表人王文东则任副董事长。随后,山西关公酒业的“关公牌”商标过户给三方合资公司——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

  然而,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合资公司成立后,经多方申请,白酒生产许可证一直未申请成功。为了保证山西关公酒业的利益,合资公司决定授权宜昌关公坊使用“关公牌”商标,生产销售白酒。2005年起,宜昌关公坊开始向山西关公酒业支付每年20万元保底分红。至2011年元月,宜昌关公坊向山西关公连续7年累计支付共140万元保底分红。

  2006年4月,经过工商登记变更,合资公司的股东方之一宜昌关公坊更名为湖北关公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关公坊”)。2007年3月,合资公司为湖北关公坊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是谁见利忘义?

  关于这次“联姻”,山西一家媒体采访山西关公酒业法定代表人王文东并公开发表文章,王文东说:当时企业虽然拥有“关公牌”酒类商标,但受限于流动资金等多方因素限制,一直没有获得长足发展。

  其实,记者在稷山县采访中获知,时至今日,山西关公酒业的生产经营仍然举步维艰,依靠贴牌维持生存。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有承包商从外地购置使用酒精,勾兑后贴上山西关公酒业的商标,包装后进入流通环节,山西关公酒业只收取管理费,并不参与实质的生产与经营。

  或许,这一直是山西关公酒业的生存之道。一位酒类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打压下,近年来许多白酒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寒冬,一些实力雄厚的酒厂一般都可以扛过3年,如果未来3年白酒消费市场仍然萎缩厉害,那么不排除有一些资金链跟不上的企业会被收购。现在白酒生产企业已经面临产能过剩危机,行业进一步洗牌的机会即将到来,优势企业可以趁这次洗牌机会做强做大,一些中小企业遭遇市场淘汰是肯定的事情。

  湖北关公坊像爱护和培育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培育关公坊品牌,品牌效应也逐渐凸显,销售收入不断增长。不过,这个逐步增长的背后,利润回报却并不如预期,“此前的经营一直不理想。”湖北关公坊营销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纾松指出,白酒利润虽然比较高,但关公坊系列产品定位在每瓶10-60元的中低端产品,部分产品亏损,部分产品可盈利。在2012年之前,一直处于亏损经营。尽管如此,湖北关公坊仍然按照合同支付山西关公酒业王文东每年度保底分红20万元,长达7年之久。

  但山西关公酒业却认为:合资公司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公司拥有的“关公牌”商标以许可使用方式许可给湖北关公坊使用,山西关公酒业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收益换来的只是每年20万元的保底分红。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湖北关公坊规模则逐年壮大。这种对比,被山西关公酒业王文东视为,湖北关公坊刻意将原可属于合资公司的收益,转给湖北关公坊。

  2010年开始,双方经过宜昌、武汉、稷山、北京等多轮谈判,王文东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在北京谈判时,王文东的代理人许某竟然提出了10亿元的天价“补偿”,谈判不得已陷入了疆局。

  究竟是谁在“搅局”

  从2011年到2012年,为理顺内部经营和管理,尽快解决纠纷,湖北关公坊开始走上诉讼道路。山西关公酒业方面认为,正是发生的这两起诉讼官司,才导致山西关公酒业丢失了“关公牌”商标。

  山西关公酒业的负责人王文东在接受山西本地媒体采访时认为:这两场官司都是湖北方面操纵,法院的判决有问题。

  眼看诉讼进程对自已不利,2012年1月7日,山西关公向稷山县法院起诉,并将合资公司、湖北关公坊、稻花香集团一并上告,除要求占股和分红补偿外,还要求将“关公牌”及其附属商标判给山西。

  湖北关公坊、稻花香集团依法分别向稷山县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但一直未得到回复。

  直至记者发稿时,稷山县法院对这一诉讼未开过一次庭,“此案至今被搁置。”

  2013年4月6日,就在稷山县法院始终“没有动静”的时候,稷山县警方远赴贵阳机场强行抓人,声称邓军“涉嫌合同诈骗”。4月16日,邓军被稷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至此,通过法律解决关公商标之争风云突变。

  记者采访中,湖北关公坊员工对此义愤填膺。他们认为,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双方正在谈判协商中的经济纠纷公安局都可以用限制人身自由来增加谈判筹码,这未免也太过分了。

  为此,记者来到山西省稷山县来采访求证核实。稷山县公安局局长郝长安告诉记者:湖北和山西因关公商标所争的事件他全部清楚,也想讲出来,但县里有要求,不让讲,记者需要到稷山县政法委去请示,批准他接受采访他才可以讲。但在稷山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卢鹏请示县委后,稷山县委宣传部杨姓主任告诉记者:现在谁也不接受采访,将来会发通稿。

  但时隔一周后,山西一家媒体采访到了稷山县的大量当事人,再次发出该事件的深度报道。而且,记者在稷山县委宣传部看到一篇稷山县检察院为“项目建设年”扬起护帆航的稿件,该文称不准查封企业账户;不准驾警车驶入企业;不准借办案之机随便传唤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等。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事件也引起了相关高层的关注,运城市人大和政协也开始关注此事,认为运城是关公的出生地,“关公”商标运城说什么也不能丢,为此,据传闻,稷山县公安局插手“关公”商标之争,顶了相当大的压力。但因为稷山县公安局拒绝记者的采访,记者无法核实。

  但湖北关公坊方面,始终没有放弃通过正常法律渠道去解决该争执,他们相信法律始终是公正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等六位刑法学专家共同组成案件论证组,在全面查阅邓军代理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专家对案件性质进行了充分论证,得出了一致结论:邓军“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该案争议“性质属民商事经济纠纷,不能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