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介入得越早越好
时间:2013-12-21 20:33 来源:宜昌律师在线网 作者:郑磊律师 点击:次
宜昌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郑磊律师温馨提示:刑事律师介入得越早,对嫌疑人越有利。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公安机关一般要在一周内向其家属发出《拘留通知书》。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如果打算请刑事律师,应当越快越好。因为如果刑事律师介入得越早,对嫌疑人越有利。 嫌疑人与刑事律师见面后通过与刑事律师的交流,知道自己可能犯得什么罪?在同案中可能处于什么地位?侦查员的审讯尚未结束,下次侦查员的审讯自己该如何应答?每次审讯后如何看清侦查员所做的审讯笔录后再签名。如果记录与自己讲的不一致可以提出修改,否则,可以拒绝签名盖指印。如果刑事律师发现案件存在疑点,有可能错抓,可以立即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无罪的理由或者提出取保候审。 总之,刑事案件请刑事律师应当越早越好。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刑事律师应当提交与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如果亲属与犯罪嫌疑人是分户的,还要提交村委会或居委会亲属关系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