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刑事辩护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 时间:2013-12-21 20:27 来源:宜昌律师在线网 作者:郑磊律师 点击:次 宜昌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的郑磊律师郑重告知: 刑事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首先,一定要让犯罪嫌疑人在很短的时间里知道他(她)的案件的重点所在,这是专业律师的方法,使嫌疑人对自己的案子有所准备。 其次,一定要告诉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自首、退赃等等从轻情节,以便在日后的审理中争取到有利的从轻处罚。 再次,告诉嫌疑人千万不要为同案犯背黑锅,眼前的仗义可能导致终身的后悔。最后,有什么信息需要告诉家属的,一定不要写信叫律师捎带出去,可以口头转达。 (责任编辑:admin) 最近关注 郑磊律师说醉酒挪车这个事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无罪辩护 强迫交易罪必须要有暴力来胁迫吗 郑磊律师被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聘 宜昌---长江非法采砂的打击犯罪活 热点内容 被人打了之后,公安局为什么不拘 2017年湖北量刑指导意见最新发布 强迫交易罪必须要有暴力来胁迫吗 男子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罪 律师谈信用卡套现是否构成犯罪